苏州市专精特新认定条件
发布时间:2023-04-10 16:29:47
很多企业经常听到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,担心自己企业达不到,错失申报机会。其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并没有那么难,只要企业提前规划、培育,申报成功率可以大大的提高。下面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。
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充分发挥专利审查绿色通道作用,支持符合条件的 三、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注意事项
1.参评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应在江苏省内工商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,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提供的产品(服务)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,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2.对有效期内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(产品)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不再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;对与省内注册的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(持股/被持股比例超过50%)的企业,或者同一集团省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,不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期满申请复核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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