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产值增长奖励
发布时间:2024-04-07 10:43:06
(一)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。
(二)2024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速为正。
(三)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注册、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。
(四)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,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。
(二)2024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速为正。
(三)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注册、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。
(四)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,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。
上一篇:北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
下一篇: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项目